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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储能集装箱海事运输指南上新
2026/8/7
(厦门日报)近日,由厦门海事局、厦门港口管理局、厦门市商务局、厦门自贸委联合印发的《厦门港集装箱式锂电池储能系统海上安全运输指南(2.0版)》(简称“新版指南”)正式上线。
作为全国首个集装箱式锂电池储能系统(简称“储能集装箱”)海上安全运输指南的迭代升级版本,它不仅在安全管控上再度细化,更通过船型拓展、前瞻布局,为国产储能产品出海打开了更宽广的通道,让“中国储能”驶向全球的航程更加稳健、顺畅。
拓展多船型多模式运输通道
新版指南提出,部分储能集装箱可采用多用途船进行运输。相关作业船舶应制定完善的吊装、绑扎及运输方案,并组织码头、绑扎单位召开航前沟通会,确保各环节衔接顺畅。
随着储能行业快速发展,定制化储能产品日益增多。为此,厦门港口管理局、海事局、商务局联合开展储能集装箱海上安全运输专项研究,探索在散杂货码头,通过集装箱船以外的多类型船舶,载运不同规格储能集装箱产品出口的新模式。目前,现代码头、远海通达码头及海翔码头7号—8号泊位已取得第9类危险货物作业资质,并成功通过多用途船试运储能集装箱。
在此基础上,新版指南同步纳入陆海联运、水水中转等多种运输模式,将适用范围从单一海运环节延伸至全链条多式联运。此举为国产储能集装箱开辟新的出海通道,进一步巩固厦门港作为国际锂电池运输枢纽港的地位。
钠离子电池纳入参照范围
新版指南将钠离子电池纳入参照范围,明确无论是纯钠电池还是锂钠混合电池的储能集装箱,均可参照本指南执行运输。
钠离子电池作为储能领域的新兴技术,正成为锂离子电池之外另一种具备大规模商业应用潜力的新电池技术。但同时,钠离子电池目前已纳入《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属于第9类危险货物,对运输环节的专业性和安全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厦门港储能集装箱出口增长迅速,今年来累计出口超过860台,同比增长超100%。新版指南将钠离子电池纳入参照范围,意味着相关产品拥有了可适用的运输指引,有助于避免此前部分新型储能产品在出口初期面临“有货无船、无人敢运”的情况,为新型储能产品出海提前铺好制度跑道。
系统梳理关键安全细则
新版指南紧跟国际公约与国内法规的最新变化,全面对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第42-24修正案,并严格衔接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使合规性实现再升级。
在原有安全框架基础上,新版指南将管理要求覆盖至产品出口运输的全链条,并对关键安全细则进行了系统梳理。
储能集装箱内部集聚大量电能,相当于一个“超大号充电宝”,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为此,新版指南着力将安全防线前移,推动从“事后应急”向“事前设防”转变——不仅对电池热失控防护提出明确技术要求,还对改装非标箱体、防尘防水等级等细节作出更精细的规定。这些措施有助于企业在运输前端识别和管控风险,增强出口信心,同时也将进一步提升中国储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和品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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