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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拟出境旅客行李中 厦门海关查获76件文物

   (厦门日报)3月4日,经专业机构鉴定,厦门海关所属厦门邮轮港海关此前在拟出境旅客行李中查获的76件疑似文物均为一般文物,其中1件为清代制品,75件为民国时期制品。

  近日,该关在执行出境航班监管任务时,发现一名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旅客的行李机检图像异常,疑似有大量陶瓷制品。开箱查验后,现场关员在其行李中发现瓷器、马灯等物品共76件,款式各异、釉彩纹样具有古韵,疑似文物,经专业机构鉴定均为一般文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出境,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经审核允许出境的文物,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发给文物出境许可证,从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口岸出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运送、邮寄、携带文物出境,应当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违反相关规定,构成走私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该关已暂扣上述物品,等待进一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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