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处理决定
经第122届广交会展位使用联合检查组现场检查认定,海南东方财富贸易有限公司(建筑及装饰材料展区,广交会编码420B069,展位号9.2H25-26、9.2I23-24)、湖南力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工具展区,广交会编码260C276,展位号15.3C41)、南京奥朗德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及装饰材料展区,广交会编码140K213,展位号9.1N24-25)、上海帝洋进出口有限公司(汽车配件展区,广交会编码130I274,展位号2.1B29-31)、上海申航进出口有限公司(汽车配件展区,广交会编码130C335,展位号6.1J08)、上海盈时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自行车展区,广交会编码130I073,展位号16.2B26-27)、深圳市超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家用电器展区,广交会编码490C601,展位号5.2M18)、天津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工程农机展区,广交会编码020B013,展位号4.0G23)、西双版纳云明贸易有限公司(家用电器展区,广交会编码340C109,展位号5.2H43-44)违规使用展位。现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及《关于加强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贸促函〔2013〕173号)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取消上述公司从下届起连续4届在违规所属展区的参展资格,相应扣减海南交易团、湖南交易团、江苏交易团、上海交易团、深圳交易团、天津交易团、云南交易团的一般性展位基数,取消上述交易团获得当届组展表彰对象的资格。
经第122届广交会展位使用联合检查组现场检查认定,佛山市永正大进出口有限公司(广交会编码270L006,展位号10.3I40)、深圳深远贸易有限公司(广交会编码490B182,展位号10.3I03)、深圳市金三科电子有限公司(广交会编码490I440,展位号10.3D01-02)、浙江良精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交会编码160E632,展位号10.3H43)、青岛地恩地贸易有限公司(广交会编码220C003,展位号8.1C30-31、8.1D12-13)、深圳市超维实业有限公司(广交会编码490G762,展位号4.1E41-42、4.1F17-18)违规使用展位。现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取消佛山市永正大进出口有限公司、深圳深远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金三科电子有限公司、浙江良精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从下届起连续4届在违规所属展区(新能源展区)的参展资格;取消青岛地恩地贸易有限公司在违规所属展区(通用机械、小型加工机械及工业零部件展区)、深圳市超维实业有限公司在违规所属展区(电子消费品及信息产品展区)从下届起连续15届品牌展位的参展资格,并取消其相应届数内在违规所属展区品牌展位的评选资格。
以上处理结果在《广交会通讯》上通报。 (大会业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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