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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第一期撤展工作方案

第119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第一期定于2016年4月19日18:00闭幕,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第一期撤展方案公布如下:
一、撤展时间
注:撤展回旋区是指:A区1.1-5.1、1.2-5.2展厅最南端东西走向的4排展位(1.1、2.1大型机械及设备、汽车配件展区,3.1动力、电力设备展区,3.2、4.2家用电器展区除外);B区9.1-11.1,9.2-11.2,9.3-11.3展厅最南端东西走向的4排展位;12.2-13.2展厅最北端东西走向的4排展位(11.3电子电气产品展区靠主通道的头3个展位除外)。
二、各时间节点工作要求
(一)为确保第二期筹展工作顺利进行,广交会不接受任何延时撤展申请。
(二)撤展工作将严格执行先撤展品后拆特装的做法。所有展厅内展品清空时间为4月19日18:00-21:00。19日21:00后,广交会将组织人员对展厅内的展品进行清理。在19日21:00前,各特装资质施工单位的大型拆卸工具不得进入展厅。
(三)4月19日21:00后,特装板材装车运出展厅。严禁用人力方式将特装板材搬出展厅,或随意将板材弃置于布展道、广场、外围马路,以免妨碍交通。
(四)所有的标准展位请于4月20日凌晨3:00前撤展完毕。
(五)4月20日凌晨3:00前,无论是否已交费由广交会实行统一清运,请特装资质施工单位务必将全部特装展位放倒。4月20日6:00,广交会将对无人值守展位的特装板材统一进行清理。如特装资质施工单位未能按时放倒展位,或非事前交费由广交会统一清运板材垃圾而未能按时自行清运板材垃圾的,广交会将按每个标准展位2000元的标准扣减安全保证金。特装展位清场完毕后,请及时到展厅馆长台联系展厅管理员查看,展厅管理员现场查验后在清场确认单上签名,签名将作为退还安全保证金的依据(A区北广场馆长台设在8.0展区东北角,B区北广场馆长台设在12.0展区西边)。
(六)请各有关单位在4月20日6:00前将简装展位清理干净,逾时将不退还清场押金。
三、特装废弃板材及垃圾临时堆放点设置
展馆A、B区外围不设特装板材临时堆放点,所有特装弃置板材请在展厅内装车运走或委托广交会统一清运,严禁使用人力手拉车将板材运出展厅,严禁随意在展馆范围内及市政马路丢弃特装板材。
展馆C区一层设1个临时堆放点(即14.1展厅南面广场),二层(含二层)以上不设临时堆放点。
四、撤展证件办理
(一)办理时间:
撤展证:4月16日-18日,每天9:00-17:00;
4月19日9:00-16:30;
撤展车证:4月17日-19日,每天9:00-17:00。
(二)办理地点:
A区:地铁8号线新港东站A出入口旁办证点;
C区:C区16.1号馆内宾及进口展区办证点。
其中大型机械及设备展区筹撤展车证,请到1.1馆北门108房现场服务点办理。工程农机展区及车辆展区车证,请到5.0馆和12.0馆的现场服务点办理。
五、撤展交通管理
(一)交通管理要求:
1.为确保交通顺畅,各交易团、商/协会、参展商不得在展馆一层卡车通道及二、三层车道集货或堆放货物。撤展车辆要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调度,不得在展馆各出入口以及非指定的货车停放区域装货,司机不得离车。
2.车辆限高:A区4.2米;B区一层3.3米,二、三层4.3米。
3.限长及限重:长度超过10米或重量超过8吨的车辆不得驶入二、三层展馆车道,须到停车场过车。
4.限时:车辆进入停放区域后,请于2小时内(进入展馆C区以及展馆二、三层展区的货车限1小时内)驶离展馆。
5.限停:撤展车辆不得在A区中央通道(Y通道)停放,更不得将车停在卡车通道装货,展品不得在卡车通道堆放。
6.4月19日中午12:00前,请各交易团将停放在A区西北角及B区东北角停车场的班车驶离该区域,停放到会展东路至会展西路之间的阅江路靠北面一侧路段。
(二)撤展车辆进馆时间
展样品车辆:4月19日15:00-21:00
特装板材车辆:4月19日21:00-20日7:00
(三)撤展车辆行驶路线:
A区:
1.1-2.1大型机械及设备展区车辆行驶路线:新港东路-(右转)会展西路(北行)-(花坛调头)-会展西路(南行)-南风东路轮候区领取通行卡-阅江路-8号门-展场西路-A区南广场-展厅(装货)-中央通道(Y通道)-展场西路-6号门离场。
2.1-5.1展厅车辆行驶路线:自撤展前一晚(即4月18日)开始,新港东路(向西)-磨碟沙(调头)-新港东路(向东)-(过“华快”出口)右转会展南一路-(右转)P11轮候区领取通行卡-19日根据调度-新港东路(向东)-(调头)-新港东路(向西)-会展西路-阅江路-1号门-展场中路2、3车道-展场南路-6号门或5号门离场;
1.2-5.2展厅车辆行驶路线:自撤展前一晚(即4月18日)开始,经新港东路-(右转)双塔路(南北向)-双塔路(东西向)-P9轮候区领取通行卡;19日15:00后,经双塔路(琶洲大道)-会展西路-阅江路-8号门-进入西北停车场-展场西路-西口上二层-中央通道(Y通道)东口入-展场西路-6号门离场;
4.0展厅车辆行驶路线:自撤展前一晚(即4月18日)开始,经新港东路-(右转)双塔路(南北向)-双塔路(东西向)-P9轮候区领取通行卡;19日15:00后,经双塔路(琶洲大道)-会展西路-阅江路-8号门-展场西路-北广场11米通道-展场中路-5号门离场;
5.0展厅车辆行驶路线:18日晚19时提前从1号门进入A区北广场东南角(五旗杆区域)轮候,因故无法按时到达的,1号门协助进入,如满荷临时停放至11米通道;
6.0、8.0展厅车辆行驶路线:自撤展前一晚(即4月18日)开始,新港东路(向西)-磨碟沙(调头)-新港东路(向东)-(过“华快”出口)右转会展南一路-(右转)P11轮候区领取通行卡-19日经调度-新港东路(向东)-立交桥(调头)-新港东路(向西)-会展西路-阅江路-8号门-展场西路-北广场6米通道-展场中路-5号门离场;
6.1-8.1展厅车辆行驶路线:自撤展前一晚(即4月18日)开始,新港东路(向西)-磨碟沙(调头)-新港东路(向东)-(过“华快”出口)右转会展南一路-(右转)P11轮候区领取通行卡-19日按调度-新港东路(向东)-立交桥(调头)-新港东路(向西)-会展西路-阅江路-8号门-展场西路-北广场11米通道-进入展厅-中央通道(Y通道)-6号门离场;
撤展小车:新港东路或阅江路-会展西路-7号门-A区地下车库-会展西路-新港东路或阅江路离场;
注意: A区北广场的撤展车辆统一由西向东行驶。
B区:
B区展厅车辆行驶路线:阅江路或新港东路-会展东路-东北角停车场轮候;4月19日13:00-展场东路-分别进入各展厅。
B区户外展厅车辆行驶路线:新港东路(东行)-黄埔村牌坊-游艇会调头位南侧等候-(集货车辆撤离后)东环高速入口以东200米路口东侧(特百惠门口领取通行卡)-新港东路(西行)-4号门或2号门-展场东路-B区北广场-1号门离场。
注意: B区北广场的撤展车辆统一由东向西行驶。
C区:
C区车辆行驶路线:新港东路(向西)-磨碟沙(调头)-新港东路(向东)-(过“华快”出口)右转会展南一路-(左转)凤浦中路P10轮候区领取通行卡-凤浦西路-会展南二路-15号门-展场南路、展场中路、展场东路、展场北路-会展二路或会展南三路-13号门离场。
六、展品集货区安排
在不影响撤展交通疏导的情况下,广交会临时在展馆A区南停车场、B区南停车场、展场南路和C区南(北)路靠展厅一侧空地设置展品集货区。各货运单位悬挂统一制作的集货单位标识,并请提前告知参展商集货区域所在具体位置,严格按照划定的位置进行集货。
集货申报咨询电话:020-89139530;
集货申报办证电话:020-89139553;
集货停车指引咨询电话:020-89138862、89138870。
七、展品搬运服务
本届广交会起,大会对出口展择优引入了5家具备资质的承运商,供参展商自由选择,大会对搬运服务收费进行统一限价,搬运费用由承运商按照市场价格向参展商直接收取。展馆A区工程农机4.0、5.0展区、大型机械及设备1.1、2.1展区,B区车辆9.0、12.0、13.0展区,C区化工产品14.4部分展区仍然实行原收费模式。详细操作办法见《参展手册》服务指南第四章展品运输、仓储、搬运服务部分。搬运过程中参展商请随货同行,以避免遗失和错搬。
(一)包装物预售服务点:各现场服务点,预售时间:4月19日。
(二)包装物的寄存和发放:筹展时,参展商可到现场搬运服务点预约→承运商安排工作人员到参展商展位→测量→填写《包装物寄存协议书》(协议书可在服务点现场领取)→收款→打包、贴上承运商标识→搬运→寄存。
撤展时,承运商按大会规定时间提前发放包装物至参展商展位→收回《包装物寄存协议书》。
(三)展样品搬运服务点
广交会在各区均设有现场服务点,各现场服务点位置详情请点击广交会官网“参展商-展会服务指引”栏目“展品仓储和搬运”信息。
搬运人员的工衣背面印有“展品搬运、监督电话4000-888-999”,工人所持证件正面印有“搬运”字样。
需要提前预约展样品搬运、回运服务的,可于4月15-18日联系所在交易团的货运代理商,由货运代理商将名单统一交储运科转承运商办理。
(四)撤展展品搬运服务流程:撤展时参展商可通过现场服务点、承运商服务电话、参展易捷通或“承运商微信服务号”预约搬运服务。原则上预约时间须在广交会规定搬运截止时间(撤展当天21时)前2小时以上。各承运商联系方式详见广交会官网、官微和《广交会通讯》等。
对超过大会规定的搬运截止时间而尚未搬出展馆的展品,将由大会指定承运商统一进行搬运,搬运费用按照大会限价标准计算。对于该项费用,如果参展商已按大会规定完成预约且预约生效,由其所预约的承运商承担;其他情况由参展商自行承担。
八、清退押金流程
(一)参展商退还租用物品时,请及时将相关单据交有关工作人员确认签名。
1.退电箱手续
撤展当晚,特装施工单位和参展商预装电箱或租用电箱的,应派员留守展位,待广交会配电施工人员回收电箱时,要求该工作人员在《特装预装电箱确认单》或《特装租用设备确认单》(黄色顾客联)或《标准展位安装电箱押金单》上粘贴电箱已回收特殊标记,同时要求该电工签名确认。电箱拆除服务电话:A区:89139631,89139731  B区:89139732,89139730,C区:89139739。
未交还电箱的,将按照每个电箱1000元的标准扣减安全保证金或押金。
2.衣架押金:参展商致电89139730(B区),89139739(C区)联系办理退衣架事宜,退还衣架后,工作人员在押金单上签名确认。
3.无线网卡及集线器押金:参展商到客服中心现场服务点“宽带接入申请”窗口办理退网卡事宜。宽带服务负责人对退还的网卡进行检测并在押金单上签名确认后方可办理退押金手续。咨询电话:89139090。
4.电脑防盗锁押金:参展商持广交会提供的电脑防盗锁、押金收据到各展馆咨询服务台办理退款。服务时间:4月19日9:00-24:00。
(二)退押金的时间和地点。
退押金时间:4月19日18:00-20日10:00
退押金地点:A区:珠江散步道2号馆4号柜台;B区:珠江散步道10号馆2号柜台;C区:16.2号馆北边柜台。
九、其他要求
(一)各交易团、商/协会、保卫办要加强对撤展工作的巡视和监督。各交易团、商/协会、进口展区招展代理等单位要留人值班至撤展完毕,随时协调撤展中发生的问题。
(二)租用的灯具、插座等用电器具,请留在展位上,请勿擅自拆除、夹带搬走,广交会电工将进行查验回收。
(三)展位上配置的电话机不得带走,大会工作人员将于19日15:00开始回收。
(四)撤展期间各单位请留人看管好自己的物品。展样品及各种参展器材运出展馆大门,需凭放行条经门卫验核放行。
(五)进口展区展样品离馆,参展商一律凭广交会审核(加盖公章)的参展展品清单,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放行;出口展区的展品放行条由各交易团开具。
(六)请爱护展馆内一切设施。馆内各类设施不得私拆、夹带搬走,不得损坏,并严禁运出展馆。请勿在展馆现场变卖附带有铁架的特装废弃物。
(七)参展商自带的展览道具、样品及特装材料(已办理广交会统一清运的除外)请全部按时自行清理撤出展馆并运离展馆区域,请勿遗留在展馆区域及周边道路。
(八)请遵守《展馆防火规定》,撤展时全馆禁止吸烟。
各交易团、商/协会、进口展区招展代理、广交会特装资质施工单位请将上述方案及时传达到所属全体参展企业、参展人员和施工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大会秘书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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