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APEC商务旅行卡推介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外交部关于为地方民营企业、国有企业颁发APEC商务旅行卡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办定于2009年8月18日上午9:00在团结大厦(白鹭洲路16号)一楼会议厅召开“‘APEC’商务旅行卡项目推介暨专办员培训会议”,届时将由我办因公出入境管理处负责人进行授课培训。请你单位有关主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务必参加,并提交小二寸白底彩照一张。培训合格者我办将颁发“APEC商务旅行卡专办员证”。未办理的单位,我办将不予以受理APEC商务旅行卡的申请。
特此通知。
(联系人:方鹭英,电话:5095374;孙竞,电话:5061603)
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二○○九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