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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培训班的通知

各工艺品进出口企业,国际货代企业:
  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兹定于2008年元月4日在外贸大厦2层大会议室举办一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工艺进出口企业、国际货代企业负责人、人事劳动干部及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劳动合同法中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的法条解读及风险防范(厦门市劳动监察支队高级经济师纪锡坚主讲)
  2、劳动合同中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经济补偿及集体合同、劳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的法条解读及风险防范(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 关庆勇主讲)
  三、培训形式:全脱产免费培训。
  四、培训时间:8:30-11:30,14:30-17:30。
  五、培训报名:各企业请将回执于元月3日前分列至厦门市工艺品协会5091253、货代协会5068437,以便教学安排。报名电话:厦门市工艺品协会3283028、货代协会5068086,咨询电话:2062149
  特此通知。
  附件:培训课程安排

厦门市贸易发展局
厦门市工艺品(进出口)协会
厦门市国际货代协会
厦门市经贸干校
2007年12月27日
――――――――――――――――――――――――――――――――――
回 执

    公司名称:                       

    参训人员: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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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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