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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厦门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投资类补助项目专家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341号)、《厦门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厦商务规〔2026〕2号)及《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厦商务规〔2026〕3号)有关要求,为做好厦门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投资类补助项目入库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已通过区级初审和市级复核的投资类补助项目申报单位。 二、评审时间 2026年9月15日至9月17日。 三、评审地点 厦门市商务局14楼会议室(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 四、评审流程 (一)评审采取会议评审方式进行,评审专家由5名行业专家及2名财务专家组成。参评单位代表提前15分钟到会议室进行签到,并在指定区域等候。 (二)评审开始后,参评单位项目负责人依次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会场就座并进行答辩,主要通过PPT形式对参评单位基本情况、主营业务、相关资质及荣誉、项目基础、投资情况、项目申报方向、建设内容、绩效目标等方面进行陈述,每个项目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由工作人员进行时间控制,到时停止陈述。 (三)项目陈述结束,由评审专家进行提问,陈述人须进行现场解答,提问及解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汇报和提问结束,参评单位代表自行离开。 (四)全部项目陈述及提问结束后,专家评审组成员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申报主体与材料规范(15分)、项目基础与实施可行性(20分)、投资与资金管理(20分)、方向契合与项目质量(20分)、绩效目标(25分)等方面进行评审,给出结论性结果。每个项目评分最高100分,不扣除最高分与最低分,专家分数平均分达到80分以上的进入项目库。 五、参会人员要求 每个项目参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应包括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参会人员应熟悉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明细、资金来源、审批手续、绩效目标和佐证材料等情况,并按要求现场回答专家提问。 六、材料要求 (一)评审材料一式八份。除特殊说明外,须统一用A4纸按顺序于左侧装订,要有封面和目录(见附件1)。于2026年9月10日17:00前送至市商务局(外贸大厦521),同时报送演示PPT、评审材料的可编辑电子版。 (二)评审材料 1.封面及目录(详见附件1)。 2.项目评审表,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概况、项目概况、投资规模、预期绩效等,做到思路清晰、内容详实、数字真实、言简意赅(详见附件2)。 3.项目有效投资预算构成表(详见附件3)。 4.项目已投资内容明细表(详见附件4)。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及提交的佐证材料,详见实施细则中“投资类补助项目入库评审评分标准”的“佐证材料参考”。 6.演示PPT纸质版(详见附件5)。 以上纸质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加盖公章及骑缝章,一式八份。 七、相关事项 (一)未参加现场评审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 (二)参会人员应遵循会议程序、服从主持人的统一调度。 (三)评审期间保持会场有序、安静,严禁私下打听评审专家信息,严禁开展有悖于公正、公平评审的活动。 (四)邀请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派员列席本次评审会 八、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0592-2855888 附件:1.评审材料封面 2.项目评审表 3.项目有效投资预算构成表 4.项目已投资内容明细表 5.PPT内容模板
厦门市商务局 2026年9月7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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