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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商务局关于2025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境外展会补助和海外综合服务工作站)申报收件地点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2025年度厦门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境外展会补助)申报指南》和《2025年度厦门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海外综合服务工作站)申报指南》工作安排,现将书面材料收件地点明确如下: 收件地点: 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D综合服务九厅13号窗口(地址: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 其他事项不变,仍按原申报指南执行。请各企业按照以下时间要求及时完成申报: 境外展会网络提交时间:2026年1月15日—3月15日(通过zxkt.mofcom.gov.cn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络管理应用提交) 境外展会书面材料收件时间:2026年3月10日—5月10日 工作站书面材料收件时间:2026年3月10日-3月20日 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592-7703504咨询。 请各企业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逾期不予补报。
厦门市商务局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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