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为了支持中小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更加健康地发展,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专门设计了中小企业综合保险产品,目的是帮助年出口额在20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型企业提升信用等级,便利银行融资,抓住贸易机会,规避出口风险,提高国际竞争能力,从而促进中小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的健康发展。

  中小企业综合保险与其他产品相比,具有承保条件宽松、操作简便和赔付快捷的特点,便于企业通过商会、协会、学会和保险经纪人等中介平台集体投保。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希望能够和各类中介组织通力合作,共同促进中小企业健康成长。

 
 产品特点:
没有门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年出口额在500万美元以下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中小出口企业
      均可投保。
操作简便——实行始末管理,简化操作流程,采用单一费率。
赔付快捷——比现有信用保险产品更加快捷的赔付。

产品功能:
提升企业信用,便利银行融资
灵活结算方式,把握贸易机会
开拓新兴市场,扩大出口规模
控制出口风险,提升管理水平

适用范围:
以信用证、托收或放账为结算方式,信用期限一般不超过180天的出口或转口业务。

保险责任:
商业风险:
买方拖欠货款;
买方拒绝接受货物;
买方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
开证行破产、停业或被接管;
单证相符、单单相符时开证行拖欠;
远期信用证项下开证行拒绝承兑。
政治风险:
买方或开证行所在国家、地区颁布法律性文件,或者采取行政措施:
禁止或限制买方或开证行以合同发票或信用证列明的货币或其他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向被保险人支付货款或信用证款项;
禁止买方购买的货物进口,或撤销已颁发给买方的进口许可证;
买方或开证行所在国家、地区,或者货款支付、信用证付款须经过的第三国颁布延期付款令;
买方或开证行所在国家、地区发生战争、内战、或者暴动,导致买方无法履行合同或开证行不能履行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

损失赔偿:
绝对免赔额:1000美元
破产、拖欠赔偿比例:70%
拒收赔偿比例:20%(货物处理及残值回收所得归被保险人)
 
商会、协会等中介平台可以组织其下属的中小企业集体投保中小企业综合保险,增加对会员企业的服务内容,提高其组织的凝聚力。企业通过中介平台投保,将享受如下优惠:

 融资便利
 费率优惠
 限额优先
 理赔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