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


事项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

  事项类别

非行政许可审批

  办理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D厅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咨询电话

0592-7703696(人工),0592-7703697(自动语音)

  办理对象

a)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成立的企业、个体户;
b) 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c) 民政部门核准登记成立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d) 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机构

  办理条件

a) 到机构编制部门取得批准成立的批文(机关单位);
b) 到机构编制部门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
c) 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企业、个体户);
d) 到民政部门取得《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社会团体);
e) 到民政部门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
f) 获取单位依法成立的文件(其他组织机构)

办理材料

a) 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加盖申请单位公章)1份填表说明.doc?空表下载.doc?样表下载.doc

b) 登记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证书及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机关单位:提交批准设立的文件(三定方案批文)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社会团体: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民办非企业: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及复印件1份;
5)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是外资企业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 其他机构:提交相关依法设立的批准文件或者核准登记的文件及复印件1份。

c)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1份;

d)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1份,组织机构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的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e) 分支机构还需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上一级组织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A4复印件1份。

注: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港澳人士需提供港澳通行证、台湾人士需提供台胞证、军人需提供军官证;复印件的图文要完整清晰;公章请盖在空白处。

  法律依据

a)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45号《福建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b) 国家质检总局第110号令《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办理流程

准备资料-资料审核-业务受理-银行缴费-领证完成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a) 闽价费D01ZR05;
b)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3〕82号。

  收费标准

140元

  监督投诉

0592-2699525,0592-2699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