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府 扶 持 资 金 申 请
 
2017年度厦门市小微企业 (主管部门: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厦门市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培育工作的通知
 

已结束
 
咨询问题
申报截止时间
2017/3/31
   
面向我市注册并经营2年以上的小型微型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企业的产品(或技术)需符合"专精特新"定义的内容。审核通过的企业授予"厦门市专精特新小微企业"牌匾,同时还可拿到50万元的”专精特新“产品(技术)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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