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府 扶 持 资 金 申 请
 
鼓励现有企业到资/厦门市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 (主管部门:厦门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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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
申报截止时间
2021/7/31
   
对2018年1月1日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项目,在2018年-2022年期间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达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即按企业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2%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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