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府 扶 持 资 金 申 请
 
鼓励优质外资并购/厦门市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 (主管部门:厦门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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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截止时间
2021/7/31
   
2018-2022年,对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达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并购项目(包括股权并购、资产并购),按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2%对并购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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