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府 扶 持 资 金 申 请
 
2018年省重点实验室 (主管部门:厦门市科学与技术局)    
 

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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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截止时间
2018/9/30
   
学科类省重点实验室申报对象为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申报时其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必须明确集中,并突出优势和特色,并统一按照“福建省XXX(核心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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