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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扶 持 资 金 申 请
2018年省重点实验室
(主管部门:厦门市科学与技术局)
已结束
咨询问题
申报截止时间
2018/9/30
学科类省重点实验室申报对象为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申报时其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必须明确集中,并突出优势和特色,并统一按照“福建省XXX(核心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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