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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扶 持 资 金 申 请
集美区:公共实训基地经费补助
(主管部门:集美区人民政府)
申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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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期受理
集美区公共实训基地经费补助,符合“集美区公共实训基地”认定标准,由区财政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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