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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扶 持 资 金 申 请
集美区:企业培养引进高技能人才奖励
(主管部门:集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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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美区“金蓝领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申报中
咨询问题
常期受理
集美辖区企业新增培养或引进急需(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区财政分别给予相应补助。补贴标准:新增培养或引进急需(紧缺)工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区财政分别给予每人2500元、5000元、10000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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