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府 扶 持 资 金 申 请
 
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主管部门:厦门市科学与技术局)    
· 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
· 市科技局:关于召开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培训会的通知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已结束
 
咨询问题
申报截止时间
2018/3/31
   
通过评价的企业可享受2017年度研发费用75%税前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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