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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扶 持 资 金 申 请
集美区:金蓝领人才培养工程
(主管部门:集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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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美区“金蓝领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申报中
咨询问题
常期受理
鼓励集美区企业建立职业培训机构,对辖区大中型企业参照职业培训机构必备条件创办的职训机构,经区人社部门验收合格并报区金蓝领人才培养工程联席会议同意,区财政给予30万元开办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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