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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扶 持 资 金 申 请
集美区:企业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教育学费补助
(主管部门:集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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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美区“金蓝领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申报中
咨询问题
常期受理
辖区企业具有急需(紧缺)工种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岗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与本岗位工种密切相关的专业学科教育并取得国民教育专科或本科学历的。符合条件的辖区企业,区财政补助其学费的30%(每人仅限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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