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府 扶 持 资 金 申 请
 
集美区:普通高校毕业生“1+1群”创业培训经费补贴 (主管部门:集美区人民政府)    
· 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美区“金蓝领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申报中
 
咨询问题
常期受理
   
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免费参加“1+1群”创业培训, “1+1群”创业入门培训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1+1群”创业提高培训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
 



 



厦门市经贸信息中心版权所有

服务专线:0592-5165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