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府 扶 持 资 金 申 请
 
用人单位招用厦门生源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主管部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已结束
 
咨询问题
申报截止时间
2017/12/31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以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用人单位应为所招用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的部分给予补贴,用人单位先缴后补,补贴最高年限为三年,所需经费从市、区就业专项经费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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