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府 扶 持 资 金 申 请
 
2020年度“三高”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 (主管部门:厦门市“三高”企业培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已结束
 
咨询问题
申报截止时间
2021/7/31
   
对“三高”企业在本市实施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自认定年度起两年内,按其应缴已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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