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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扶 持 资 金 申 请
 
同安区:2019年新增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奖励政策兑现     
    · 同安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新增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奖励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
    对2018年1月1日起新增的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民营批发和零售企业, 且产值和批发零售业销售额不低于上年度水平的, 以企业上年度缴纳的地方级税收收入为基数, 增量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扩大再生产, 奖励期限3年。
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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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31
   
 
同安区:2019年民营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兑现     
    · 同安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民营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
    对2017年1月1日起新创办的民营小微企业, 成立当年起3年内产生的地方级税收收入全额奖励给企业。涉及跨区搬迁企业,由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收款国库属性向对应区财政部门申报扶持资金。
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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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31
   
 
翔安区:民营小微企业税收奖励及小型微利企业税收奖励     
    · 翔安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民营经济扶持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
    面向民营小微企业,分两类政策:小微企业税收奖励和小型微利企业税收奖励。为2017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成立的小微企业提供税收奖励;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小型微利企业提供“即征即奖”奖励。
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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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31
   
 
翔安区:股权转让收益企业所得税等民营经济扶持政策兑现     
    · 翔安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民营经济扶持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
    面向民营小微企业,为企业提供股权转让收益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奖励,税后利润分配转增资本或再投资个人所得税奖励等两种政策。
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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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31
   
 
应对疫情加强预警和法律援助工作资金申报     
    · 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应对疫情加强预警和法律援助工作资金申报的通知
    · 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外贸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操作细则》的通知
    疫情期间,支持外贸企业的加强预警项目对新增检验检疫费用按50%予以补助,单家企业封顶10万元人民币;法律援助项目按律师费用50%予以补助,单家企业封顶20万元人民币。
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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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31
   
 
2019年度“三高”企业纳税增量奖励兑现     
    · 海沧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三高”企业纳税增量奖励兑现工作的通知
    · 集美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三高“企业扶持政策(厦委发【2019】17号)的受理通知
    仅面向“三高”企业,对年度两税地方留成比上年度增加超过100万元的“三高”企业给予税收奖励。
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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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31
   
 
集美区:2020年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扶持政策兑现     
    · 集美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扶持政策(厦委发〔2018〕26号)受理通知
    对(厦委发[2018]26号)的相关政策进行兑现。具体兑现政策包括:民营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奖励、民营企业股权转让收益税收奖励、新增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奖励、民营企业税后利润转增资、再投资奖励等4个申报项目。
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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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31
   
 
思明区:企业生产经营补助     
    · 思明区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稳生产六条措施申报指南
    · 思明区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稳生产六条措施的通知
    对企业2020年2-6月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以下简称“两税区级留成”),按超额累退方式,5万元以内的部分补助80%,5万元以上的部分补助40%。企业可申请按月兑现政策。
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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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31
   
 
思明区:企业贷款贴息     
    · 思明区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稳生产六条措施申报指南
    · 思明区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稳生产六条措施的通知
    对企业2020年2-6月新发生的经营性贷款(贷款期限一年期及以上,展期视为新发生,下同),按对应期间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2020年1月20日LPR4.15%为准)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补贴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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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31
   
 
思明区:企业贷款担保费用补贴     
    · 思明区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稳生产六条措施申报指南
    · 思明区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稳生产六条措施的通知
    对企业2020年2-6月新发生的经营性贷款(贷款期限一年期及以上,展期视为新发生,以银行贷款实际到账认定)担保,自贷款发生当月至2020年6月,按贷款担保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补贴不超过30万元。
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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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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