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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外资新设企业到资/厦门市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 |
2018-2022年,对在我市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项目,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达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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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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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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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截止时间 202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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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现有企业到资/厦门市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 |
对2018年1月1日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项目,在2018年-2022年期间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达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即按企业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2%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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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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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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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截止时间 202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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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优质外资并购/厦门市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 |
2018-2022年,对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达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并购项目(包括股权并购、资产并购),按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2%对并购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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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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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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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截止时间 202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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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企业人才/厦门市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 |
对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8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员工,按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年纳税额8万元的部分,补贴50%;年纳税额超过8万元至25万元(含)的部分,补贴75%;年纳税额超过25万元的部分,补贴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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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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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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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截止时间 202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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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支持企业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费)补助申报 |
工商注册地在海沧区且当年度区级税收、产值(或增加值)统计关系归属海沧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按实际缴纳保费的25%给予补助;对企业委托保险公司开展资信调查产生的费用给予40%的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助最高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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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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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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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截止时间 202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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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厦门市中小企业管理咨询项目补助 |
中小企业精益生产管理、战略管理、组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品牌与营销管理等咨询服务项目,按照年度预算核定该项资金的补助总金额,每个项目的资金补助额不超过该项服务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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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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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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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截止时间 202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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