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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拨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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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项目计划网上申报(补报) 查看预审结果

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了做好上报2003年度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项目计划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凡我市2002年全年出口额1500万美元以下的各类企业(含1500万),均可提出项目申请。
2、市场开拓资金的支持对象、支持方向、条件及比例,详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4月1日至4月15日为网上及书面申请时间(15日后申报项目作为候补项目,暂不审核)。
4、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团组均能通过厦门市经贸信息网(网址:www.sme.net.cn)的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入网企业按窗口提示进入,未入网企业按临时用户窗口提示进入,项目组团单位的进入可向厦门市经贸信息中心索取进入权限)。网上预审通过后,企业或团组即可向外经中心(外贸大厦202室,电话:5302681、5302680)送交书面资料。
5、凡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2003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再予以受理。但可以提出申请,作为预备项目,视年终资金清算情况再定是否予以资助。
6、对2002年已批准未执行但将在2003年执行的项目要在2003年度重新申报。逾期不报的将取消该项目资金。
7、2003年厦门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具体实施办法,待2003年度中小企业项目资金计划申报情况后再修订出台。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贸易局
二00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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