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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交易团关于第121届广交会展位申请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交会大会业务办通知,第121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即2017年春季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将于2016年11月1日启动。现将大会《第121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通告》(附件一)、《第121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申请事宜通告》(附件二)予以转发,请有意参展企业严格按大会规定的时间申报(一般性展位申请时间:2016年11月1日-30日;品牌展位确认时间:2016年11月1日-20日)),并特别提醒企业注意如下事项:

  一、有中央通道展位需求的企业,除通过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申请外,还须以公司名义书面向交易团提交中央通道展位申请数量及展位类别,以便交易团及时向大会提出申请(中央通道每个类别的展位申请数必须为2的整数倍,中央通道展位类别主要有电子消费品及信息产品、动力电力设备、大型机械及设备、餐厨用具、日用陶瓷、工艺陶瓷、玻璃工艺品、园林用品、童装、运动服及休闲服、男女装、内衣、服装饰物及配件等)。第三期中央通道展位同时接受地区特色产业集群参展申请(仅限除食品外的第三期展区类别)。请有需求的地区特色产业集群根据企业申请情况,于2016年12月15日前提出书面申请报厦门交易团,同时抄送外贸中心(联系电话:020-89138567,传真:020-89138550)。

  二、“上年度出口额”按2015年企业海关编码对应的出口额如实填写(未如实填写的将不能通过审核)。

  三、属第120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按原品牌展位的类别与数量确认第121届品牌展位申请,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书面提交退展位申请报厦门交易团;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品牌展位。

  四、网上提交申请后,要注意查看申请是否审核通过,如审核未通过的,请根据退单原因订正后于展位申请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展位申请。通过初审后,将加盖公章后的参展申请表于11月30日之前送交厦门市商务局(地址:湖滨北路外贸大厦613室),企业按交易团要求提交相关评审材料后,参展申请正式生效。

  四、企业要经常浏览厦门市商务局“广交会”专栏和广交会官方网站 “参展易捷通”,以免错失有关广交会的最新信息。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5302608 传真:5302623

  李小姐 电话:5302638 传真:5302623

  刘小姐 电话:5302671  传真:5302623

  附件一:第121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通告》

  附件二:《第121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新能源和宠物用品展区展位申请事宜通告》

  厦门交易团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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