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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快速通关”监管模式在闽正式落地

    近日,一列中欧(厦门)班列从厦门国际物流港铁路监管场所驶出,从满洲里口岸出境,发往白俄罗斯明斯克,其载有的一柜人造花采取“铁路快速通关”(以下简称“铁路快通”)监管模式办理通关手续。这是我省中欧班列出口货物首次通过“铁路快通”模式出境,标志着此项新政在我省正式落地。
      
      按照原有监管模式,中欧(厦门)班列出口货物在厦门报关放行后,还需要办理转关手续继续发往出境地海关,由出境地海关审核、放行、核销。
      
      为进一步提高中欧(厦门)班列通关效率,厦门海关根据海关总署工作部署,创新运用“铁路快通”监管模式。依托该模式,厦门海关通过对铁路舱单电子数据进行审核、放行、核销,实现对铁路所载进出口货物转关运输监管,企业无需另行申报并办理转关手续。
      
      该模式实施后,海关、铁路、运营企业实现数据互通,简化了中欧班列货物监管手续,有效提高中欧班列境内段铁路、进出口货物转关运输通行效率和通关便利化水平。
        
      铁路快速通关业务模式:铁路进出境快速通关业务模式简称“铁路快通模式”,通过对铁路舱单电子数据进行审核、放行、核销,实现对铁路列车所载进出口货物转关运输监管,企业无需另行申报并办理转关手续。将进一步促进了国际铁路联运班列发展,提高境内段铁路进出口货物快速通关运输效率和便利化水平,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厦门自贸区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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