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厦自贸委规[2020]5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自贸委拟于近期兑现2021年度第一批补贴申请。此次兑现涉及《若干措施》中的第10项措施,经审核及委托第三方进行满意度调查,一品创客海峡智慧经济创业基地、海峡两岸无人机暨智能机器人孵化基地运营企业可申领相应的补贴,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3月30日-4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4月8日前向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反映(联系电话:2621530、5626720)。
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