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创新服务收费监管促进自贸区建设 摘要:为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创新有效的收费监管方式,经省政府同意,省物价局日前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15年4月21日起,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证》核发工作,促进我省自贸区建设。
为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创新有效的收费监管方式,经省政府同意,省物价局日前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15年4月21日起,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证》核发工作,促进我省自贸区建设;同时,在全省统一停止执行《经营服务性收费证》年审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证》核发工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全省实施收费单位情况报告制度;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落实收费公示制度,督促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加强收费监管制度,推动价格监管向常态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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