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鸿科技(平潭)有限公司工人返岗复工融媒体记。江信恒/摄
2月26日,实验区印发《支持台资企业应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九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分别从支持台胞返岚就业、缓解台企运营压力、保障防疫物资需求等方面提供保障,为台企复工复产“开路”,促进台企的稳定生产经营。
在支持台胞返岚就业方面,《措施》明确,从2月1日至3月15日,对从台湾返岚复工的台胞,按其回程机票(台湾至厦门高崎机场)票价的50%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从2月1日至3月15日,对新招聘台湾员工(需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就业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给予5000元/人的一次性补助。
在缓解台企运营压力方面,《措施》要求,从2月1日至福建省新冠肺炎应急响应解除当月,按台资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区本级留成部分的50%予以财政补助;对承租台湾创业园、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等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台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免收2月至4月的租金。
《措施》还提出,将加大对台资企业金融信贷的支持,要求2020年对台资企业信贷投放量不低于去年同期,贷款利率总体水平较上年同期有明显下降;对持有《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的台商台胞享受金融优惠政策,金融机构开通绿色通道,为持证台商台胞提供专项额度支持,优先放款,享受差异化优惠利率,减免各类服务费。此外,对于从2月1日至福建省新冠肺炎应急响应解除当月,对购买复工复产综合险的台资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服务企业和经认定的总部经济企业,都按其购买保费金额的50%给予补助。
在民宿等旅游业态方面,《措施》明确,对2020年前已通过备案及2020年度新通过备案,且经营者为台资企业或台湾居民的民宿,在享受《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奖励扶持旅游业发展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台湾团队经营民宿旅游项目奖励的基础上,按单个民宿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含)——400平方米和400平方米(不含)——800平方米(含)两个档次,再分别给予一次性4万元、6万元的奖励;符合《十条措施》的旅游节庆、旅游推介、赛事活动,且具有两岸交流元素的,2020年度的补助金额按原标准的1.5倍给予兑现。
在保障重点台资企业防疫物资需求方面,《措施》提出,对区内台资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服务企业和经认定的总部经济企业,积极协调解决其稳定生产所需的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资,并加强服务,推动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需要注意的是,台资企业同等享受实验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出台的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政策,凡同类条款,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