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厦门市委第十轮第一批巡察展开专项巡察营商环境建设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共厦门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为贯彻落实厦门市招商大会精神,推动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经市委同意,自2019年5月8日起启动十二届市委第十轮第一批巡察工作,对营商环境建设开展专项巡察,巡察时间约35天左右。日前,四个巡察组已经进驻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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