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厦门邮轮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建设厦门国际航运中心,吸引国际邮轮来厦常态化运营,我委于2018年6月出台了《关于促进厦门自贸试验区邮轮船供服务业发展的暂行办法》(厦自贸委〔2018〕48号),目前已收到部分邮轮物供企业递交申请2018年全年度邮轮物供补贴的材料。根据厦自贸委〔2018〕48号文件明确的审核流程,现对如下5家通过审核的企业名称及补贴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3月8日至3月14日)。公示期间若无异议我委将按政策兑现邮轮物供补贴扶持奖励金。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联系0592-2621695,0592-2620032。
申请邮轮物供补贴的企业清单:
企业名称
|
申请邮轮船供补贴金额(单位:元)
|
厦门市今标船务有限公司
|
56532.2
|
厦门外代航运发展有限公司
|
11937.4
|
奔洋(厦门)船舶服务有限公司
|
42840.3
|
厦门星和船舶服务有限公司
|
36142.6
|
厦门港务集团和平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
253079.3
|
附件:《关于促进厦门自贸试验区邮轮船供服务业发展的暂行办法》(厦自贸委〔2018〕48号)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