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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申请劳务协作奖励办理须知

用人单位申请劳务协作奖励办理须知
发布日期: 2018-09-28

 

一、 办事流程:

该项补贴为一次性奖励政策,每季度办理一次。用人单位在每季度首月(即1、4、7、10月份)的1日至该月月底,登录厦漳泉(闽南)人力资源网进行申报,并在当月11日至月底前携带所需提供资料向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厦门市象屿路93号国际航运中心C栋)二楼四号人才窗口申报当季的社会保险补差。

 

二、 材料准备:

1、加盖公章《招用本市新增劳动力或失业人员劳务协作奖励申请表》或《引进初次来厦务工人员劳务协作奖励申请表》一式一份;(网上申报成功后,请于申报次日之后联网打印)

2、在线打印收款收据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三、联系方式 2639611、5626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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