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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及职业院校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补贴须知

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及职业院校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补贴须知
发布日期: 2018-09-28

 

一、办理时限

用人单位在每季度首月(即1、4、7、10月份)的1日至该月月底,登录厦漳泉(闽南)人力资源网进行申报,并在当月11日至月底前携带所需提供资料向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厦门市象屿路93号国际航运中心C栋)二楼四号人才窗口申报当季的社会保险补差。

 

二、 材料准备

1、所招用人员的毕业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首次办理人员提供

2、加盖公章厦门市社保补差申领明细表一式一份网上申报成功后,请于申报次日之后联网打印);

3、在线打印收款收据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三、联系方式:2639611、5626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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