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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航空维修产业人才评价领导小组关于报送2018年度航空维修产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评审材料的通知

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航空维修产业人才评价领导小组关于报送2018年度航空维修产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9-19

 

 

 

各有关单位和申报人:

经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厦门市工程经济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复,同意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开展航空维修产业职称改革试点工作。为做好2018年度航空维修产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和助理工程师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凡在自贸区航空维修企业从事电子工程、机械工程、机电设备与安装、化学工程、环境工程、电力电气、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均可申报。

在厦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及级别

工程技术系列电子工程、机械工程、机电设备与安装、化学工程、环境工程、电力电气、技术管理等七个专业初级、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不得复印(请用A4纸双面打印)。

(二)任现职以来《厦门市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考核年限按晋升相应职称所需任职年限)一式一份(见附件3),请用A3纸打印。

(三)《申报初//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一式25份(见附件4,请用A3纸打印,内容填写不下可正反面打印,但一份表只能打印在一张A3纸上),每份表格都要加盖所在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章。

(四)《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每家申报单位按人员申报级别分别汇总一份提交即可(见附件5,请用A4纸打印,并提供excel格式电子版)。

(五)专业技术代表作

1.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需提交1篇任助理工程师后本人独立撰写、最能反映本人学识水平的专业论文或专业技术总结(不少于1500字),并提供纸质版一式一份(需本人落款签字并在文章右上角标注“代表作”)和word格式电子版一份;

2.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需提交1篇任工程师后本人独立撰写有价值的、最能反映本人学识水平的专业论文或技术总结(不少于3000字),请按论文格式排版(含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英文题名、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附录和致谢),并提供纸质版一式一份(请在文章右上角标注“代表作”)和word格式电子版一份;

3.代表作内容必须与本人申报专业及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一致,且结合申报者本人工作实践的具体内容,涉及到的工程必须是完成或已实施的,并由受理部门统一查重;

4.除代表作以外,若有多篇独著或是合著的文章提交评审的,请提供纸质版一式一份(请在文章右上角标注“其他文章”)。

(六)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或相关培训的有效凭证及复印件一份。

(七)证书照片

1.学历证书(最高学历为非全日制的应能在学信网上查到http://www.chsi.com.cn/xlcx/),2.学位证书,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4.现任职劳动合同或任职文件5.获奖证书(如有获得各大民航局CCARHKARFAAEASA等牌照和获得授权情况的相应证明),6.两寸证件彩照一张(无底色要求,贴在身份证复印件右上角)。

(八)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体现在《评审表》和《简明表》中能够代表本人业务水平和业绩的其他有关材料,应包含至少两项在任职期间担任过本专业的项目或技术负责人(应体现本人姓名)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九)破格晋升的对象,应提供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应材料,单独装订成册,并在《简明表》备注栏注明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条款;

1.申报工程师的学历破格者,提交3篇任助理工程师后独立撰写,并在正式出版发行的省级以上本行业刊物、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或大专学报独立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指定其中1篇为代表作);

2.申报高级工程师的学历破格者,提交3篇任工程师后独立撰写,并在正式出版发行的省级以上本行业刊物或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独立发表过4篇以上(含正常晋升的1篇在正式出版发行刊物独立发表的专业论文)本专业学术论文(指定其中2篇为代表作)。

(十)凡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人员职称评价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61号)文件中有关论文补充规定的人员,应在《简明表》和《汇总表》列明符合的条款和具体项目、奖项与论文的替代关系。

规定如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技术创新、发明专利、标准制定以及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因素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项目、国家科技奖项、专利奖、发明专利(须授权发明专利且发明人排名前3)可替代论文。以项目、奖项、发明专利替代论文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需提交一篇论文;申报中级职称评审可不提交论文或技术总结。

以上材料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各1份(统一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每份复印件注明“原件复印”并加盖所在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章,同时将报送材料清单贴于档案袋上(见附件1)。

四、申报材料公示

(一)根据《关于职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2154号)文件精神,各单位在申报之前,应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公示7天以上(含7天)。所在单位除按原规定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栏内写出推荐意见外,还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XXXXXX日至XXXXXX日),材料真实,符合XX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二)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虚报业绩的;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让他人代写论文、工作总结、业务报告的,一经发现查实,二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对用不正当或非法手段骗取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的,取消其任职资格,二年内不得申报,并计入不良记录档案。

五、答辩面试

(一)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侧重于考察参评人员的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

(二)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部分须参加面试。凡是破格申报人员、学历专业与所申报专业不一致人员均要参加面试;其他原因需要面试的人员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答辩的,视为本人放弃参评审资格。

六、其他

(一)申报人员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81231日。

(二)评审表格、答辩面试、结果公示等有关事项可到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网站(www.xmftz.gov.cn)的“信息公开”→“通知公告”专栏上浏览下载。

(三)申报方式:现场收件,申报单位收齐本单位的职称评审材料后,以企业为单位统一报送;

申报时间:2018920日至20181022日,逾期恕不受理;

受理单位:厦门自贸片区商会航空维修专委会;

受理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18号厦门航空工业有限公司3楼投资发展部;

联系人:胡春辉

联系方式:0592-5735031

 

 

附表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附表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附表3:《厦门市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附表4:《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附表5:《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

 

 

    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航空维修产业人才评价领导小组

201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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