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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信用新规5月起施行,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

海关信用新规5月起施行,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
发布日期: 2018-03-21

 

本报讯 (记者 崔昊 通讯员 朱文尧)记者昨日从厦门海关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日前公布,将于今年51日起施行,这是自2014121日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进行的一次重大调整,增强企业获得感、让海关认证企业享受更多便利措施成为海关信用新规的一大亮点。

 

据介绍,此次新政的最大特点是加大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对诚信守法的进出口企业给予更多便利。例如,对高级认证企业的优惠措施由4项扩展至8项,增加了免除担保、减少企业稽核查频次等措施,细化了查验率措施,便利措施数量更多更实、内容更加具体,使诚信守法企业更具“获得感”。同时,对失信企业的惩戒措施由原来的3项增加至7项,如增加了不适用汇总征税制度、存样留像放行措施,以及不予免除查验没有问题企业的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将失信企业查验率提高到80%以上,惩戒力度明显加大,体现了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零容忍”。推进实施联合激励与联合惩戒,实现协同监管,真正使诚信企业“一路绿灯”,失信企业“寸步难行”。

 

 此外,新政将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制定适合企业特点的差异化认证标准;提高了对失信企业的认定“门槛”,避免了企业因“无心之过”而被认定为失信的情形。

 

厦门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82月底,厦门关区共有高级认证企业53家,一般认证企业1664家,2017年认证企业的进出口额已占厦门关区外贸企业进出口总额的64%。此次信用管理制度的修订将有力推动进出口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厦门市外贸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国际贸易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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