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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潘越:应支持深化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

摘要:3月5日-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全国人大代表潘越在会议期间提出建议,他建议应支持深化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

  3月5日-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全国人大代表潘越在会议期间提出建议,他建议应支持深化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
  
  潘越表示,2010年6月,国务院批准厦门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明确重大金融改革创新项目,厦门具备条件的优先安排在厦门先行先试。
  
  近年来,厦门市积极贯彻落实《综改方案》《自贸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探索建立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与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对台金融合作积极先行先试,在引进两岸特色金融机构、打造两岸货币合作平台、片区开发招商建设等方面取得多项突破。
  
  同时,厦门软件信息产业发达,金融、科技相关人才储备基础较好,具备发展优势,近年来厦门已率先实施区块链金融交易业务等金融科技创新,力争在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具有特色的金融科技业务中心。
  
  为此,他建议:一是支持厦门“两岸金融中心”片区纳入自贸试验区(借鉴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容陆家嘴金融区的做法),并支持将自贸试验区跨境人民币先行先试政策复制推广到在“两岸金融中心”片区入驻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二是支持厦门开展金融科技试点,授予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国家级“金融科技试点城市”,支持厦门在金融科技业务方面先行先试,并积极推动与台湾金融机构在金融科技领域开展合作。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支持金融科技相关的国家级研究机构、行业组织以及对外合作的金融科技项目等落户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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