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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2-02

 

 
  
市各外汇指定银行:
  
  为进一步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我分局制定了《进一步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关于印发<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厦门汇〔2015〕94号)同时废止。外汇局将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外汇收支形势及试点开展情况,适时调整试点内容。
  
  特此通知。
  
  附件:进一步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区外汇管理政策试点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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