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知识产权扶持与奖励办法》,经委办公例会研究,认定厦门市财富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厦门自贸片区“国内外知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并按规定予以一次性10万元开办补助。
信息公示时间:15天(2017年1月16日至1月30日)
相关单位(人员)如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自贸片区管委会反映。
受理部门:厦门自贸片区知识产权局
地址:厦门湖里区象屿路89号国际航运中心A区501室(邮编:361006)
电话(传真):0592-2621520
电子邮箱:ftz_ipo@xm.gov.cn
附:企业相关申请资料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