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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出炉

摘要:《福建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出炉,自贸区福州片区、福州新区、福州3个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高新技术开发区均被列入试点范围。试点期截止到明年12月21日。

  记者12月25日获悉,《福建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出炉,自贸区福州片区、福州新区、福州3个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高新技术开发区均被列入试点范围。试点期截止到明年12月21日。
  
  具体范围包括: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厦门、平潭三个片区,8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元洪投资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7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个国家级新区(福州新区)。
  
  改革重点任务包括清理规范各类许可。一是直接取消审批,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允许企业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二是由审批改为备案,企业将相关材料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政府部门不再对备案材料进行核准或许可。三是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原则上应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四是提升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程序,明晰具体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列明审查要求和时限,实现服务事项标准化。五是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加强风险控制,强化市场准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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