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厦自贸委[2016]102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自贸委拟于近期兑现已受理的第一批补贴申请。此次兑现涉及《若干措施》中的第5条——市级以上众创空间装修补贴和第15条——市级以上引才计划人才临时租房补贴两项措施。经审核,共有4家市级众创空间及2名市级以上引才计划人选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0月31日-11月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11月6日前向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反映(联系电话:2639622、5626720)。
附件:厦门自贸片区人才激励政策第一批拟兑现对象汇总表
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