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建设局关于印发《海沧区建设局落实自贸区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复制推广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审批制度改革,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率先实现“一趟不用跑”,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2017〕242号专题会议纪要部署、《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市场准入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2017〕137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厦府〔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海沧区建设局落实自贸区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复制推广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现予发布,自2017年9月25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厦门市海沧区建设局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