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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出台“双自联动”实施方案

市政府出台“双自联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7-09-12

 

厦门自贸区自20154月份挂牌运作以来,在体制机制创新、塑造一流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效。20166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建设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厦门市科技创新工作迎来发展新机遇,进入发展新阶段。自贸区与自创区具有不同的目标设定和功能要求,同时双区间政策存在互通互补之处。为了释放国家战略的乘数效应,厦门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动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厦门片区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联动发展的实施方案》。

 

《方案》构建高效的“双自联动”机制,提出了15项重点创新试点事项,分别涉及政府职能转变、知识产权保护、金融创新、人才政策和自贸区产业提升等五大方面。通过《方案》的设计和落实,厦门市政府率先探索创新驱动发展的制度安排,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制度创新、开放创新、金融创新和科技创新的多维度融合,推动人才、资本、科技的有机联动,不断提高自创区和自贸区的功能、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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