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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采矿许可监管机制方案的通知

摘要:为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行政审批的实施,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印发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采矿许可监管机制方案的通知,在厦门片区内实施简化材料、优化审批流程管理。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采矿许可监管机制方案的通知
  
  厦国土房〔2017〕247号
  
机关各相关处室、分局、国土房产管理所: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市场准入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2017〕137号)精神,我局组织制定了《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采矿许可监管机制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2017年5月25日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采矿许可监管机制方案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行政审批的实施,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相关方案要求,在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内实施简化材料、优化审批流程管理,现制定厦门自贸片区采矿许可的监管机制方案。
  
  一、创新日常监管方式
  
  国土房产部门要逐步建立并完善包含监督检查方式、监督检查措施、监督检查程序和监督检查处理等方面内容的厦门自贸片区采矿许可常态化监管工作制度。
  
  根据监管事项检查活动及监管权限的特点,因事施策,灵活选择科学有效的日常监管检查方式,提出具体措施。
  
  (一)完善日常监督管理制度
  
  市国土房产局、辖区分局、国土房产所结合动态巡查,加强对厦门自贸片区采矿活动的监督管理,对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砂、石、土资源除外)进行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执法检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随机抽取程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逐级上报。
  
  (三)接受日常投诉举报
  
  国土房产部门受理针对厦门自贸片区采矿活动的投诉和举报,并依法查处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砂、石、土资源除外)。
  
  (四)强化矿产督察
  
  每年组织省级矿产督察员对采矿权人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监督检查。
  
  (五)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部署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各项专项活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二、建立公示制度
  
  国土房产部门要严格落实举报必查,对于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依法办理,按时反馈,抄报市国土房产局、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管委会。涉及其他部门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性质严重和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应组织专门力量快查快办,坚决打击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鼓励公众通过互联网、举报电话(自贸委投诉监督电话:0592—5627116、市效能投诉中心网址:www.xn.xm.gov.cn/wyts/)、投诉信箱等各种方式反映问题,发挥社会公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为社会监督创造条件,形成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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