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物流办关于申报2017年厦门市重点物流企业和项目的通知
区内各物流企业:
现将《厦门市物流办关于申报2017年度厦门市重点物流企业、重点物流项目的通知》转发你们,请依照文件精神,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开展申报工作,并于7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提交至企业注册地所属园区办事处(象屿、海沧),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文件规定的市物流办邮箱:XMWL2002@sina.cn。
附:
《厦物办[2017]15号 市物流办关于申报2017年度厦门市重点物流企业、重点物流项目的通知》及附件
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
2017年7月6日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