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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口岸启动大宗散货试点“监管互认”

厦门口岸启动大宗散货试点“监管互认”
发布日期: 2016-07-21

   昨日,厦门海关对一票自印尼进口的褐煤实施外形查验后办理担保放行手续,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厦门关、检双方查验/检验检疫结果和数据的互认。这标志着厦门口岸大宗散货关检“监管互认”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首票享受关检“监管互认”便利的大宗散货为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报进口的印尼褐煤,数量55,500吨。此前,该票货物需先由检验检疫部门进行检验检疫,海关则视查验需要对货物品质、数量进行取样送检,并以取样送检结论作为品质、数量认定依据。而在实施关检“监管互认”后,海关对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结果予以认可,并根据检验检疫部门发送的检验检疫报告直接进行品质和数量的结果认定,从而进一步简化了大宗散货通关流程,提高货物通关效率。

   据悉,厦门关检双方已于去年年底在进口固体废物、台湾水果方面实现了“监管互认”。此次将这一模式推广至大宗散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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