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承接上级委托下放及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等国家、省级文件精神,现将厦门自贸区管委会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1:《厦门自贸区管委会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汇总表》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4月5日
(联系人:周巍,联系方式:262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