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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事指南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16-03-01

 

一、事项名称与编号

(一)事项名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二)编号:

二、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三、审批单位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四、审批对象

已办理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包含进出口业务的企业。

五、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2004年商务部令第14号)第二条、第四条

七、办理方式

(一)新办理备案登记企业:

企业登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http://iecms.ec.com.cn/iecms/index.jsp,点击左侧“备案登记”,进入选择“所属省市厦门象屿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或“所属省市厦门海沧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选择“备案登记机关——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象屿保税区,在线填写并提交,记录系统自动生成的16位“登记表系统编号”,凭编号进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正反面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手签)加盖公章。

(二)变更备案登记企业:

企业登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http://iecms.ec.com.cn/iecms/index.jsp 下载空白备案登记表,在电脑上正确填写后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手签)加盖公章。

(三)遗失补办备案登记:

企业持在厦门日报登载的遗失声明和变更备案登记所需的材料到以下地址办理:

(1)  厦门象屿路93号国际航运中心C栋二楼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行政服务中心3号窗口办理;

(2)  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综合服务大厅二楼22号窗口办理。

八、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九、申请材料

系统申报后,企业须提交下列纸质材料至办事窗口:

(一)新办理备案登记企业:

1、企业打印已在网上提交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一份,法人签字(手签)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3、包含进出口经营范围的“商事主体基本信息表”一份(登陆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www.xiamencredit.gov.cn,查询本公司基本信息并将含有进出口经营范围页面打印或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

4、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交经营范围包含“进出口”的《外资企业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二)变更备案登记企业:

1、变更后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一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已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交);

4、包含进出口经营范围的“商事主体基本信息表”一份(登陆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www.xiamencredit.gov.cn,查询本企业基本信息,将含有进出口经营范围的基本信息表页面打印或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

5、原《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

6、如有变更公司中文名称的,还需附上工商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交经营范围包含“进出口”的《外资企业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三)遗失补办备案登记:

若经营者不慎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遗失,需办理以下手续方可进行补办备案登记:

1、遗失声明。企业需在厦门日报办理遗失声明(遗失声明内容包含公司名称、备案表名称及编号)

2、携带登载本企业备案表遗失声明的厦门日报一份,并按变更备案登记企业中所需的材料进行补办备案登记。

十、办理程序

1、 企业至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2、 窗口收件

3、 材料审核

4、 出具备案登记表(材料齐全)或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材料不齐全)

5、 窗口取件

十一、承诺时限

(一)法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

立等可取

十二、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三、联系信息

(一)办理地址

1)厦门市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二楼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059256533062616879(象屿)

2)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综合服务大厅二楼

咨询电话:0592-6800657(海沧)

(二)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7:00(象屿)

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 下午 14:15-17:1511-5月冬令时)1445-17456-10月夏令时) (海沧)

  (三)网站地址

http://www.xmftz.gov.cn/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 0592-5627116(象屿)、0592-6080475(海沧)

市效能投诉中心网址:www.xn.xm.gov.cn/wyts/

十五、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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