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地动态
市场简讯
国际商机
经贸文告
会议回放
外汇牌价
外贸常识
人民币专栏
地区法规
跨境电商
自贸区专栏
   



   

央行广州分行行长建议扩大全口径跨境融资管理试点范围

摘要: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局长王景武7日在北京称,建议将本外币一体化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扩展至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和相关地区注册的企业,并择机扩大试点范围,有序拓宽境内企业在境外融资通道。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局长王景武7日在北京称,建议将本外币一体化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扩展至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和相关地区注册的企业,并择机扩大试点范围,有序拓宽境内企业在境外融资通道。
  
  自2016年1月25日起,中国央行面向27家金融机构和注册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个自贸试验区的企业,扩大本外币一体化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
  
  王景武称,前期广东以自贸试验区内银行机构作为承担资产转让方,开展单向的跨境人民币信贷资产转让业务试点,实践证明是成功的。下一步要研究探索广东自贸试验区内银行机构与境外同业开展双向的债权类资产跨境转让,自贸试验区内银行机构既可以向境外同业转让债权类资产,又可以从境外同业受让债权类资产。
  
  王景武称,在中国经济新常态下,要把开放发展理念贯彻到资本项目开放的全过程,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力争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提升人民币“可自由使用”水平。
  
  他表示,以能源、交通、电信等项目对外投资和相关装备、技术、产品出口贸易为重点,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开展;鼓励中资企业以人民币投资、并购境外资源项目,以此形成对外投资和贸易人民币“走出去”、“流回来”的循环。
  
  王景武称,要及时推出“深港通”,促进内地与香港证券市场相互连通;从拓宽交易标的范围、降低交易费用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深港通”、“沪港通”机制;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在对方市场发行股票存托凭证。

 



 



主办单位: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承办单位:厦门市经贸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服务专线:0592-5165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