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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人才住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申请人才住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3-04

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实施意见》(厦委发〔20165号)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已正式颁发实施。为做好与原有人才住房政策(《厦门市创新创业人才住房优惠暂行办法》,厦委〔20103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衔接工作,经研究,现就2015121日之前引进的、符合《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创新创业人才申请人才住房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121日之前引进的、符合《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创新创业人才(包括已提交申请的创新创业人才),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一次性申请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用人单位应于2016415日前,按《暂行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和申办程序,向市人社局申报人才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申请手续。申报时须同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及电子版申请表和汇总表。

  二、市人社局受理起止时间:201631日起,至2016415日下午5:30止(以申请材料送达市人社局签收为准)。咨询电话:539898050957785359809

  附:1.厦门市创新创业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及汇总表

    2.厦门市创新创业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材料目录

    3.企业人才薪酬情况表   

    4.《厦门市创新创业人才住房优惠暂行办法》(厦委〔201034)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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